“法官,我们同意调解!”“我们愿意放弃利息,也愿意再等一个月!”
近日,江阴追账公司用时一个月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,不仅圆满解决了两家企业之间的工程款支付纠纷,更促使双方放下心结、握手言和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原来,2019年8月,湖北某岩土公司(以下简称岩土公司)与湖北某建筑工程公司(以下简称建筑公司)签订枣阳某工业项目施工合同,约定由岩土公司负责某工业项目施工。工程完工验收后,建筑工程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,双方就剩余款项支付时间产生激烈分歧。
多次协商无果后,今年7月,岩土公司一纸诉状把建筑公司诉至枣阳法院,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。
企业债务纠纷处置既关乎司法公正,也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经营信心与营商环境的稳定发展。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辛宏伟第一时间聚焦“涉企纠纷快速化解”需求,快速审阅材料、梳理案情。考虑到一方面拖欠账款会直接影响原告岩土公司资金流转,另一方面,强制执行可能加剧企业矛盾、影响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后续项目推进。
为实现“纠纷不拖延、权益有保障、合作留空间”的目标,法官在压缩开庭准备周期的同时,明确将“调解优先”作为核心办案方向。
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先逐页梳理合同条款与验收凭证,重点厘清工程总量、已付款项等关键事实,精准锁定争议焦点,从而了解双方的症结点;再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沟通——向建筑工程公司释明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风险,也向岩土公司说明对方需同步推进其他项目的周转压力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、理性协商。
最终,在法官的努力下,经过多次调解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岩土公司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,建筑工程公司于1个月内支付工程款667000元;若被告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协议内容按期足额履行义务,原告公司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“我们生意人讲究的是以和为贵,感谢法官倾心尽力调解,为我们节省了大量的精力,更重要的是我们双方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。”调解结束后,两公司负责人郑重地说道。被告公司表示,将积极筹措资金,尽快履行付款义务。
本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,能够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讼负担,助力企业尽快回笼资金,促进市场良性循环。同时,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,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期限,也避免了因强制执行而影响被告企业正常经营,是枣阳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。
标题:江阴追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,圆满解决了两家企业之间的工程款支付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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